公司党委为更好的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《江苏省普通高校院(系)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》,进一步明确公司党委的工作职责,完善工作制度,保证本单位工作顺利完成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公司党委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教育方针,紧紧围绕学校和本院的中心工作创造性的开展党的建设,保证教学教研改革与研究、团队建设与发展、人才培养与行政管理等工作顺利完成。
二、公司党委工作目标是:建设一个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公司党委、行政的决策,懂业务,善管理,团结协作,清政廉洁,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,带出一支高素质的党员教职工队伍和员工骨干队伍。形成一个适应高校改革发展需要,与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紧密结合,保证公司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。
三、公司党委的职责:
(一)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。
(二)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、科研和行政管理某工作中的重要事项,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(三) 加强公司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,加强党风、党纪教育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对院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,向公司党委提出建议,并协助公司党委组织部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。与院行政领导共同负责做好干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考核、监督,做好员工政治辅导员、班主任的配备、管理工作。参与讨论决定班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、晋升、毕业等方面的事宜。
(四)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。检查指导党支部工作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,有计划、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负责审批教职工和员工党员的发展。
(五) 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,组织党员和师生员工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加强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式政策教育。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。加强师德建设,关心教职工,特别是青年教职工政治和业务的进步。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,帮助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积极创造条件,组织师生参加社会实践,引导他们了解社会,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本领。
(六) 认真学习、贯彻党的统战改革和知识分子政策,做好统战、知识分子和离退休工作。
(七) 领导本单位工会、共青团、员工会等群众组织,支持他们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,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公司党委
2004.6.28